鄂伦春族

怡夫
2017-12-10

关于鄂伦春族的族源,由于缺乏考古证据和民族文字记载,只能从鄂伦春人保留的生产生活方式中,对照汉族文献中有关古代东北各族的记载加以考察。从语言方面看,鄂伦春语属于通古斯语族的语言。从居住的地域看,鄂伦春族一直活动在贝加尔湖以东,黑龙江以北的地区,是室韦族的后裔。从经济生活和习俗来看,北部室韦诸部“聚木为屋,尸置于林树之上,骑木而行”。“聚木为屋”即“斜仁柱”,“尸置于林树之上”即风葬,“骑木而行”即为使用滑雪板,这正是鄂伦春人保留的生产生活方式。可以说,鄂伦春族的先人应当是北室韦的一部分及钵室韦、深末怛室韦和大室韦,较远的祖先可能与肃慎族是同一系列的民族。

 鄂伦春人在明代被称为“北山野人”,元代被称为“林木中的兀良哈”,再往前追寻鄂伦春人的先人,学者们的观点不一,有认为是黑水革末革曷,有认为是室韦,也有人说是鲜卑、乌恒。

鄂伦春族17世纪之前,生活在黑龙江以北,贝加尔湖以东直至库页岛的广阔土地上。他们以游猎方式生存。17世纪,由于沙俄对远东的进犯,部分鄂伦春人南迁到大小兴安岭地区。

不管是在黑龙江北还是南迁之后,鄂伦春人都没有离开山林。现在鄂伦春人分布的地方,北面和西南是黑龙江及其上游额尔古纳河。嫩江的支流多布库尔河、甘河、诺敏河等发源于兴安岭东麓。河水流经的峡谷形成的冲积盆地土地肥沃,草木茂盛。连绵的山岭,生长着遮天蔽日的原始森林。这里植物、动物种类繁多,江河中水产资源丰富。20世纪50年代之前,鄂伦春人在这样的自然环境条件下过着基本与世隔绝的游猎生活。他们的社会结构还带有原始氏族公社的残余。早期的游猎以驯鹿、弓箭为交通和射猎工具。后与外界有了联系,以马和枪代替了驯鹿和弓箭。

清初,鄂伦春族作为“索伦部”的一部分,被编入“布特哈八旗”,从此鄂伦春族纳入了清朝的统治范围, 对清政府承担贡纳貂皮和服兵役两大义务。充当骑兵的鄂伦春人被称为“摩凌阿鄂伦春”,意思是“马上鄂伦春”,也叫“使马鄂伦春”。贡纳貂皮的猎民们被称为“雅发罕鄂伦春”,意思是“步行鄂伦春”。同治年间后,根据鄂伦春人游猎的区域实行了五路八佐和四路八旗十六佐的建制,并一直延续至清末。鄂伦春族被纳入“布特哈八旗”,从分散游猎的部落逐渐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加强了本民族内部和民族之间的联系,对于祖国统一、边疆的巩固和鄂伦春族自身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鄂伦春骑兵在战时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是抗击沙皇俄国侵略、保卫祖国东北边疆的一支劲旅。清初,在抵御外来侵略、保卫边疆的战斗中,鄂伦春猎民拿起狩猎用的弓箭、扎枪,同端着火枪、拉着大炮的侵略军进行了殊死的战斗。1732年(雍正十年),257名鄂伦春士兵同索伦、达斡尔等族兵丁共计3000人编为八旗,驻防呼伦贝尔。鄂伦春人还参加了平定准噶尔部分裂叛乱的战斗。乾隆时的“摩凌阿”鄂伦春人阿穆勒塔,英勇善战,屡建功勋,因为“从征台湾、廓尔喀皆有功”,后来“官至总管,加副都统衔”(《清世宗实录》卷54。),成为名噪一时的人物。

清末,黑龙江改设行省,开始分设县制。但是,对鄂伦春族依旧沿袭了清朝四路八旗十六佐的旧制并且一直延续到民国。路、佐组织同旗、县并存,鄂伦春族不论到哪个县界去游猎,只归它所属的路、佐领导,不受旗、县限制。由于鄂伦春族居住地区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而且沙皇俄国不断对东北地区进行骚扰,侵夺林产、矿藏资源,北洋政府将鄂伦春族中身强力壮、精于骑射的青壮年编为“保卫团”和“山林游击队”。他们一面巡山、狩猎,一面抗击沙俄入侵、保卫边疆。“民国以来,俄人觊觎兴安岭中林矿,而惧鄂伦春人,乃遣其国最勇之哥萨克兵一千人来剿之,不半年,死八百,俄人乃深惊鄂伦春之雄强”(《黑龙江志稿》卷11)。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侵占了东北地区,建立了“满洲国”。对鄂伦春族采取了“不开化其文化,持续其原始生活,不使其归农,当特殊民族实行隔离;构成其独立生活道路,排除其依存生活习惯”(《满洲鄂伦春族研究》,第33页。)的政策,还强迫所有18到45岁的鄂伦春男子编入“山林队”,在经济上实行“统制”和“配给制”。

日本人的残酷统治激起了鄂伦春人的强烈反抗。特别是王明贵、陈雷等老一辈革命家率领抗联进入大、小兴安岭地区后,向鄂伦春人民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使鄂伦春族的抗日斗争从自发到自觉,从个别零散到有组织有纪律。鄂伦春人民支援和帮助抗日联军,参加抗联队伍,积极投身到反对民族压迫,争取民族解放的斗争中。抗日联军第三、六、九、十一路军中,都有鄂伦春族战士,其中第六路军就有40余名。猎民盖山一家,为抗联引路、报信,在共同抗日的战斗中与抗联战士们结下了深厚友谊。

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中,很多鄂伦春族青年,积极参加战斗,甚至献出宝贵的生命。关福隆在朝鲜战场用机枪打落一架美军飞机,荣立三等功,荣获多枚奖章和纪念章(白兰著:《鄂伦春族》,第37页。)。

概况

鄂伦春族是我国民族大家庭中人口较少的成员之一,他们自古以来一直从事狩猎生产,性情淳朴、坚强,以勇敢强悍而著称,被誉为“兴安岭之王”。

“鄂伦春”的族名,包含两种意思,即“山岭上的人们”和“使用驯鹿的人”。根据清初文献记载,鄂伦春曾经使用过的驯鹿,鄂伦春语称之为“沃力恩”,与“鄂伦”音近,由此很多学者认为“鄂伦春”的含义是“使用驯鹿的人”;而在鄂伦春语中“鄂伦春”是由“鄂伦”(山岭上)和“春”(人们)组成,“鄂伦春”意为“山岭上的人们”,这是鄂伦春人普遍认同的民族自称。

鄂伦春族的游猎生活并不是在茫茫的大森林中漫无边际的游荡,而是有固定的范围和一定的规律。一般以氏族为中心,在一条或几条河的流域范围内活动。冬季的住地比较固定,春、夏、秋季随着主要狩猎对象栖息地的不同而迁徙。

鄂伦春族分布的地域,分为17世纪中叶以前和以后两个时期。17世纪中叶前,主要分布在贝加尔湖以东,黑龙江以北,直到库页岛的广大地区。17世纪40年代,沙俄入侵黑龙江流域,鄂伦春人逐渐南迁到黑龙江南岸大、小兴安岭地区,分别在呼玛尔河流域,逊河、沾河、乌云河、嘉荫河流域,阿里河流域,多布库尔河流域和托河流域五个流域过着游猎生活。

鄂伦春族游猎生活的大、小兴安岭,群峰耸立,河流密布,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原始大森林遮天蔽日,灌木茂密丛生,野生可食的野菜、野果和块根植物几乎到处都有,野生动物繁衍栖息。据统计木本和草本植物有500多种,各种珍禽异兽50多种。这里属于寒温带气候,冬季漫长寒冷,最低气温达零下45℃以下,兴安岭9月就开始降雪,积雪期长达7个月,江河封冻期达6个月以上。夏季短促凉爽。鄂伦春族的游猎生活一直持续到20世纪50年代。在党和国家的帮助下,1953年至1958年间,鄂伦春人才走出森林,逐步实现了定居。现在,鄂伦春族在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分布在鄂伦春自治旗和扎兰屯市,散居于其他七个盟市、旗县;在黑龙江省主要分布于呼玛县、塔河县、逊克县、嘉荫县和黑河市,散居于其他十个县市。

鄂伦春族的人口发展,只有百年的历史可查。据记载,1895年鄂伦春人口约有18000人,1917年约4111人,1938年约3000人,新中国建立前鄂伦春人口的急剧下降,与游猎民族动荡不定的生活方式和近现代社会战争频繁密切相关。新中国建立后,由于实施了正确的民族政策,国家积极扶持和帮助鄂伦春族经济社会的发展,鄂伦春族人口数量增长较快,素质有了极大的提高。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国有鄂伦春族7004人。目前,我国的鄂伦春族人口已近万人。

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的北语支,没有文字,曾经学习使用过满文,现在主要使用汉语。

鄂伦春族信仰萨满教,崇拜各种自然物,相信万物有灵,但以崇拜祖先为主。

历史上鄂伦春族从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两岸南移到大、小兴安岭地区,长期的游猎生涯,造就了他们勇敢强悍、不屈不挠的性格。

鄂伦春族是狩猎民族,因此他们的衣食住行及歌舞等方面都显示了狩猎民族特点。他们富有代表性的传统居所“仙人柱”,从另一侧面反映出狩猎对于这个民族生活方式的强烈影响。“仙人柱”是鄂伦春语,意为“木杆屋子”,是用木杆和桦树皮或兽皮搭盖而成的简易房屋。它类似于美洲印第安人的庐帐住所,容易拆盖,很适合于游猎生活。建造“仙人柱”的原料在森林中随处可找到。由于经常迁徙,“仙人柱”内的摆设非常简单,除了睡铺之外,都是必要的生活和生产用品。

鄂伦春人以食兽肉为主,有狍、犭罕(han)、鹿、野猪等。他们特别喜欢生吃狍肝,喝烧酒和马奶酒。肉的吃法有煮、烤、炖等几种,桦皮桶煮肉和晒肉干是鄂伦春人特有的食物。农业发展以后,他们吃粮食的数量逐步增多,而且特别喜欢吃一种烧面圈,鄂伦春语称之为“布拉曼乌恩”。他们认为吃烧面圈,人会更聪明、更勇敢。

鄂伦春族人的服饰也充分显示了狩猎民族的特色。鄂伦春妇女加工的狍皮结实、柔软、轻便,为了适应寒冷气候和狩猎生活所创制的狍皮衣和狍皮帽,独具匠心,别具特色。狍皮衣,鄂伦春语叫“苏恩”,多半保持狍皮的本色,用狍筋搓成细线缝制,形式多半为右偏襟长袍,身上装饰“弓剪形”、“鹿角形”、“云卷形”等图案,既美观又结实。鄂伦春族的狍头帽,戴上去很像一个狍子头,既生动又逼真,而且很保暖,非常精巧别致。

鄂伦春族妇女善于刺绣,从头上戴的到脚上穿的,都要绣上花、鸟、鱼、虫和小动物的图案,显示了她们丰富的想象力和高超的艺术创造力。鄂伦春族人特别是妇女还很擅长用白桦树皮制作各种生活用品和工艺品,这些物品不但轻巧耐用,而且雕刻的花纹图案形象逼真、美观大方。

狩猎是鄂伦春族人生存的需要,一年四季他们都游猎在茫茫的林海中。猎马和猎狗是鄂伦春族猎民不可缺少的帮手,被称为“猎人的伙伴”。鄂伦春人的猎马和猎狗都很通人性,出于这个特殊的原因,鄂伦春人一般不杀马和狗,也不吃马肉和狗肉。

鄂伦春族无论男女老少都能歌善舞,他们常常将诗歌、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民歌曲调种类很多,风格多样,即兴填词,随编随唱。舞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模仿动物和飞禽动作的“黑熊搏斗舞”、“树鸡舞”,有表现狩猎的“依哈嫩舞”,还有表现生活和娱乐的“扇舞”、“转圈舞”等。

语言文字

宗教信仰

鄂伦春族是与大自然息息相关的民族,因此鄂伦春人民所信奉的萨满教就是以“万物有灵”为思想基础的古老宗教。萨满教产生于以渔猎为生的民族中,产生于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社会关系中。鄂伦春族的萨满教没有系统的教义和成文的经典,也没有具体的宗教创始人。萨满教对于民族文化遗产有着特殊的保留和传承作用。萨满跳神时的音乐、舞蹈具有远古传下来的韵律;萨满口传心授的各种祝赞辞,包括了民族的起源、氏族的形成、英雄与恶魔的斗争等内容,成为完整保留传统文化的重要口头经典。

自然崇拜

在鄂伦春人的观念中,自然界中的一切,山川树木、风雨雷电、日月星辰以及人的生老病死、狩猎的运气等,都有神灵在主宰。为了获得诸神的赐福,他们就向神灵祈祷、敬祭。例如每年正月初一敬拜太阳神“得勒钦”,八月十五敬拜月亮神“别亚”,上山打猎时敬拜山神“白纳恰”像,拜年、用餐时要跪拜火神“托欧布如坎”等。鄂伦春人崇信的自然神种类非常多,比较重要的还有主管仓库的北斗七星女神"奥伦布如坎"、风神、雷神、马神、草神等。

图腾崇拜

作为狩猎民族,鄂伦春人对熊、虎、狼等大型凶猛的动物十分惧怕,小心翼翼地对待它们。鄂伦春人根据熊的一些动作和特征,认为熊与人有某种亲缘关系。在传说中,一个鄂伦春妇女迷失在山中,长期在深山密林中漂泊,变成了熊。因此熊成为鄂伦春人比较典型的图腾崇拜对象。平时不能随意直呼其名,而像称呼长辈那样称其“阿玛哈”(舅父)、“雅亚”(祖父)、“俄特日肯”(老爷子);打到熊的猎人,不说打到了,而说“可怜我了”。

祖先崇拜

灵魂观念和冥世观念的出现,导致祖先崇拜的产生,鄂伦春人称祖先神为“阿娇如布如坎”,鄂伦春人认为,人的躯体虽死,灵魂依然存在。死后不安宁的灵魂会常来人间干扰亲友们的生活,所以要对死者进行祭悼活动,隆重的丧葬是寄托哀思、安顿亡灵的仪式。

萨满

“萨满”原意为“知道”、“明白”,是萨满教的执行者,也可称为“巫师”。分为“穆昆萨满”(氏族萨满)和“多尼萨满”、“通晓”(游动萨满)之意,“多尼萨满”也叫“德勒库萨满”。萨满的性别女性曾多于男性。萨满的主要职责是主持祭祀、祈祷、跳神和治病。萨满平时没有特权,但受到族人包括首领的尊敬。

萨满教大型的神事活动是“奥米纳仁”,这是举族盛事。每个萨满要经过多次“奥米纳仁”才能真正取得萨满资格。在“奥米纳仁”活动中,许多萨满都要跳神,通过跳神来比试法术。萨满跳神时,边击鼓边舞边唱。

禁忌

在鄂伦春人的宗教观念中,由于崇拜产生了许多禁忌,如忌讳用刀拨弄火,不准跨过火;家人有出猎者时,儿童不能玩捉迷藏,怕猎物被山神藏起来,不能在日落后大声喧哗,怕山神受扰不高兴而不赐猎物;女人不得坐卧于“斜仁柱”的玛路席,不得跨越男人和长辈的衣物、猎枪、马鞍等。

神偶

鄂伦春人的神偶分三种,一种直接是崇拜对象的具体自然物,如太阳神、北斗七星神、风神、闪电神等。一种为绘画神偶。把神像画到布上或皮子上,或用马尾马鬃、其他动物的鬃毛编成人形缝在布或皮子上。这种神偶称为“布如坎”。一种是木刻神偶,称为“毛木贴”,用松木或杨木刻成人形、动物形,平时放在桦树皮盒里,挂“斜仁柱”后的树上。

饮食文化

"狍肉宴"与柳蒿芽

鄂伦春族的传统食物主要是野兽肉和鱼肉,其中食用最多的是狍子肉,其次是鹿、犴、熊和野猪肉。

狍子属鹿科食草动物,肉质鲜嫩、纯厚,入口回味无穷,营养丰富。过去大小兴安岭的森林里狍子很多,所以一直是鄂伦春人的猎取对象和衣食之源。

鄂伦春人食用狍肉的方法有烤、煮、炖、涮等多种,其中手把肉是最常见的吃法。且以似熟非熟,略带血丝者为上品。另外,猎民们还喜欢生食狍肾和狍肝。每当猎获到狍子后,便会就地开膛破肚,取出鲜嫩的肾和肝分而食之。他们认为生食动物的肾和肝对人有明目健身的作用。

在婚礼、节日或款待贵宾之时,鄂伦春人还常常举行丰盛的狍肉宴,以狍肉为主制作美味佳肴,其中婚礼狍肉宴是最为讲究的。按照鄂伦春人的传统习俗,新婚的男女双方家均须举行一次。婚礼狍肉宴须由一名德高望重的长者主刀,所用狍子必须是生擒的一对。剥下的狍子皮要放在火上烤焦,据说这是为了让烟雾带着狍皮被烤焦的特殊香味弥漫整个猎乡,让所有的人都能分享婚礼的欢乐与幸福。

过去,鄂伦春人不种蔬菜,野生的柳蒿芽一直是他们非常喜爱、也是重要的菜肴。如今,鄂伦春族的饮食结构虽已大大改变,蔬菜品种十分丰富,但人们对柳蒿芽的挚爱仍难以替代。

柳蒿芽是长在河边、谷地的一种野生植物,味鲜美、清香。不仅具有很高的食用价值,据说还有奇特的药用价值,对感冒发烧、胃肠不适及高血压、糖尿病等均有一定疗效。每到春夏时节,妇女们便背包挎筐去采集。采集来的柳蒿芽可当即食用,也可晒干备用。其食用方法,可与肉、排骨、鱼等一起炖,也可炒食或凉拌。有机会的话,不妨您也尝尝。

鄂伦春人现在的饮食已大众化,但他们对能吃上传统的食品还是非常向往。偶尔有人猎到狍子,一定会像过节一样招呼上亲朋好友一起来分享。鄂伦春族传统的食物主要是野兽肉和鱼,其中食用最多的是狍子肉,其次是鹿、犭罕、熊和野猪肉。他们食用兽肉的方法和制作肉食的种类很多,在烧、烤、煮、熏中表现出极大的民族特色。现在的鄂伦春人还保留着吃手把肉的习惯,只是传统的犭罕肉、狍子肉变成了牛肉、羊肉和猪肉。手把肉是把带骨肉大块地放在锅里,只放很少的一些葱、姜和盐煮熟就可以了,鄂伦春人吃手把肉,一般只蘸盐水或韭菜花,免得调料多了压住了肉的鲜味。吃过肉后,再吃几碗用肉汤煮的肉粥或柳蒿芽,这对鄂伦春人来说,是最可口丰盛的饭菜了。

过去,妇女和儿童大量采集野菜和野果,主要是调剂比较单调的饮食并备打不到猎物时食用。现在,每当大地刚刚披上绿装,不论在城市还是乡村,鄂伦春人和鄂温克人、达斡尔人就会不约而同的聚在一起,到郊外田野采集他们最爱吃的柳蒿芽。来到郊外的人们,望着绿油油的柳蒿芽布满田埂,闻着柳蒿芽散发的清香,触摸着柳蒿芽光滑嫩绿的茎叶,这是鄂伦春人最心驰神往的快乐时光。当日上中天,大包小袋已鼓鼓囊囊的时候,他们架起一口大铁锅,煮上满满一锅柳蒿芽,唱起悠扬的民族歌曲,跳起欢乐的舞蹈,过一个他们自创的民族节日“柳蒿芽节”。

鄂伦春人的主食以米、面为主,食用方法也很多。用面粉做面片、炒面,把和好的面做成圈或饼在火上烤着吃。用稠李子熬野果粥、用酸奶熬奶粥,是鄂伦春人特有的食品。用小米、稷子米或黄米加上肉、盐做粘粥"老考太",是新婚夫妇入洞房时必须吃的食物。

鄂伦春族传统的饮食与他们的生活环境密切。夏天是猎獐和狍子的季节,人们多吃獐、狍肉,此外还有野猪、鹿、熊肉。人们将猎物肉切成条条晾成肉干,便于保存、携带,备天冷时吃。还有小飞禽走兽也是鄂伦春人的食品。动物肉可烤、煮、薰着吃,野葱、野韭菜、盐就是调料。还有一种特殊的食法:将煮的狍子肉及其肝脑等,切碎拌合,然后加拌野猪油和野葱花而食。

野菜、野果、蘑菇、木耳等也是猎民的日常食品。猎到的母鹿、母獐的乳房在火上烤着吃是最有特色的佳味。

清末民初,鄂伦春人有了米面,他们主要做面片、面条,也做成面圈放篝火里烤吃。野韭菜、野葱馅的饺子也是他们喜爱的食品。鄂伦春人的米食,主要是“苏木逊”(稀粥)、“老考太”(粘粥)和干饭;而面食多为“高鲁布达”(面片)、“卡布沙嫩”(油饼),有时也吃“谢纳温”(饺子)。

鄂伦春人的饮料,主要是马奶酒和烧酒,前者是自行蒸溜而制的,后者是购买的。此外,他们在严冬出猎之前,常喝一碗热熊油(熊油含热量特大),以增强身体的御寒能力。

鄂伦春人不论在家,还是在野外,每当饮酒和吃饭时,都会先敬山神和火神。

传统节日

鄂伦春人的节庆不多,主要有一年或三年举行的氏族集会、萨满每年春季的祭神仪式和春节。鄂伦春人从什么时候开始过春节无从考究,但从对春节的重视和同其他民族相似的习惯来看,过春节应该是清代以后受满、汉等民族的影响才开始的。届时家家户户准备年货,打扫房舍,缝制新衣,除夕之夜吃团圆饭,点象征兴旺的篝火,守岁。大年初一吃饺子,放鞭炮,给长辈磕头拜年,全家拜“白纳恰”(山神)、太阳神,大家串门拜年时要拜主人家的火神等。正月十六有抹黑脸的习俗,据说抹上黑脸能驱赶邪气和鬼怪,一年里平平安安,也叫抹黑日。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现在的鄂伦春族受其他民族的影响,也过中秋节、端午节、新年等节日。

风俗习惯

“哈拉”和“乌力楞”

鄂伦春族至20世纪中社会形态还有原始氏族公社残余。“哈拉”“乌力楞”是他们的社会组织形式。“哈拉”相当于姓,同一个“哈拉”的人是同一祖先的后代,血缘关系很近,所以严禁同一“哈拉”内部通婚。一个“哈拉”之下又分出若干个“乌力楞”,“乌力楞”是同一父系的几代子孙,“乌力楞”又是一个游猎单位,它的下面又可分出“柱”,一个“柱”就是一个小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乌力楞”内部的人在家长的指挥安排下,共同劳动,平均分配。

“斜仁柱”

鄂伦春语的音译,是鄂伦春人传统的居室,圆锥形,用4根顶端带杈的木杆交叉搭成支撑架,然后再搭上几十根木杆,围成圆锥体,外面或覆盖狍皮围子或覆盖桦皮围子。门上挂狍皮或柳条门帘。易于拆卸搭建。

婚姻家庭

鄂伦春人的家庭,以两代人组成的居多,成员一般2至7人,鄂伦春语称“柱”。家庭中的家长是父亲或长兄。男子在家庭中主要从事狩猎、捕鱼、制造和修理一些与此有关的生产工具。妇女主要从事家务、手工、采集劳动。男子是家庭中的主宰,但不独断专行,在决定家庭中重大事情时,还要听取家庭成员的意见。虽然妇女受到许多禁忌的限制,但妇女特别是老年妇女在家庭中有一定的影响,在女儿的婚姻上,母亲的意见往往起决定作用。孩子在家庭中备受爱护。

鄂伦春族实行一夫一妻的男婚女嫁的婚姻制度,严禁同一氏族内部或辈分不同的人通婚。鄂伦春族中门第观念较淡薄,过去婚姻一般由父母包办,经过求婚、认亲、送彩礼和迎亲四个过程。鄂伦春人一般不许离婚,认为是耻辱的事,离婚受到许多限制。年轻的孀妇,娘家可以许配他人,得不到婆家同意可以抢婚,抢婚后,并不影响双方原有的亲家关系,他们继续友好地往来。鄂伦春氏族内寡妇不会受到歧视,反而因失去丈夫备受同情,处处受到帮助和照顾。

鄂伦春人相信人死后灵魂不灭,因此要举行隆重的葬礼,使其灵魂尽快升入天堂或转世。老人去世,穿好寿衣,天亮前入殓,在“斜仁柱”内停放几天,通知亲友吊唁。如果死者是女性要尽快通知娘家,听从娘家人的安葬意见。安葬方式主要有风葬、土葬、火葬。墓地选择背山面水的视野开阔地方。树葬又称天葬,将棺木吊置在一人多高的四棵活树上,忌用死树。土葬与汉族等民族基本相同,讲究头朝北或西北方。火葬主要用于得急病死去的青年或孕妇。现在一般都是土葬和火葬。在死者的周年、三周年忌日举行祭祀仪式。

尊长习俗

长者在鄂伦春族中受到小辈的格外尊敬。称呼老者要用尊称,不能直呼其名。出猎途中遇到长辈,小辈人要很快下马,牵马迎上前去,请安问好,老人说可以走了,年轻者才能上马。出远门打猎前,要给老人请安,归来后要先向老人问好。平时吃饭先请老者就坐,喝酒、吃肉都要先请老人动手。遇事要先与长辈商议。

好客的鄂伦春人

鄂伦春人非常热情好客。不管是本族的还是外族的,不管是陌生人还是熟识的都请到家中。点烟倒茶,留客人吃饭,用丰盛的兽肉和好酒招待。男客要让到鄂伦春人居住的仙人柱中“玛路”铺位(正对门口的位置),女客让到“奥路”铺位(仙人柱中左右两侧的位置)。

狍皮服饰

鄂伦春族的服装以狍皮为料,以袍式为主,主要有皮袍、皮袄、皮裤、皮套裤、皮靴、皮袜、皮手套、皮坎肩、狍头皮帽等。因为狍皮不仅经久耐磨、防寒性能好,而且不同季节的狍皮,可以制作各种不同的衣着。如秋冬两季的狍皮毛长而密,皮厚结实,防寒力强,适宜做冬装。夏季的狍皮毛质稀疏短小,适宜做春夏季的衣装。他们的皮袍叫“苏恩”,大襟、袍边、袖口用浅色簿皮镶边。女式皮袍上绣花和项圈,很讲究。皮裤叫“额勒并依”,膝部饰有图案绣花。鄂伦春人的的狍头皮帽“密塔哈”最具特色,用猎物头皮原样做成,保留狍角和双耳,眼珠部位嵌以黑皮。

桦皮船

鄂伦春人除了用桦皮做一般的生活用品外,还能用它造船。桦皮船宽约1米,长约5米,窄而长。桦皮船用松木板做成两头翘起的骨架,用大张没有孔洞的桦皮做船底和船帮,全船不用一根铁钉,而是用松木削成钉,用以加固各部位。这种船可乘坐二三人,用单桨划行即可。划行时声音极小,划着它出猎,有利于接近猎物将其捕获。

禁忌

鄂伦春人崇拜火,认为得罪了火神“把欧博如坎”会遭殃,因此忌随便翻弄火,不能向火中吐唾沫,不能用脚踢火中的柴禾。他们也敬畏山神“白那查”,因此进山打猎,不能大声喧哗。

艺术天地

鄂伦春族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与鄂温克语很接近。没有文字,清代有的人通满文,现通用汉文。

鄂伦春族在创造了丰富物质文明的同时,创造了灿烂的精神文明。在鄂伦春族中,流传着大量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神话、传说、故事、童话、笑话、寓言、谚语、歌曲、舞蹈、绘画、雕刻和桦皮艺术等,还有具有英雄史诗性质的“摩苏昆”。

口头文学

鄂伦春族的文学艺术作品没有历史记载可寻,是口传心授代代相承的。对于只有语言没有文字的民族来说,这些传说、故事是民族历史世代传承的载体,也只有通过这些神话、传说,才能了解发掘鄂伦春族远古的社会面貌。如关于人类起源、民族起源神话《恩都如创造了鄂伦春人》、《大水的故事》;关于民族来源和迁徙的传说《魏加格达汗和孟沙雅拉》;有关于民族英雄的传说《毛考代汗的传说》、《喜勒特很》;有反映生活环境、自然资源的传说《嘎仙洞和齐奇岭的传说》、《多布库尔河的传说》、《雪兔和黑熊的故事》、《猴头蘑的传说》,以及关于宗教信仰和萨满的传说,如《尼顺萨满》。在鄂伦春人的传说故事中,还有许多反映鄂伦春人保卫边疆,抗击沙俄侵略的故事如《茨尔滨莫日根》,也有反映对清代战火连年,鄂伦春官兵东征西讨经年不归的生活的厌倦,以及官商欺诈猎民的故事,如《莫拉罕宝寻父》、《猎人和谙达》等。鄂伦春人的笑话、童话、谚语、谜语很多,有的令人捧腹不已,有的耐人寻味。它们大都来源于狩猎生活,包含着鄂伦春人对人生哲理的总结。

“摩苏昆”是一种内容十分丰富的说唱艺术,“含有悲伤地述说或喃喃自述苦情的意思,多讲唱‘莫日根’英雄故事和自己苦难的身世”。“摩苏昆”来源于生活,同时它的产生与宗教有密切的联系,萨满不仅是专门从事宗教活动的巫师,而且也是能歌善舞、会说能讲的表演艺术家,“萨满大多数本身就是讲唱文学的创作者、传播者和继承者”(韩有峰:《黑龙江鄂伦春族研究》,第214页。)。“摩苏昆”是说唱结合的表演形式,曲调不固定,由说唱者自由发挥。故事有长有短,长的要讲上几天甚至十几天,故事人物鲜明,语言生动,情节曲折,引人入胜。《英雄格帕欠》唱词达1900行,十万余字,运用比喻、夸张、排比、借代等多种修辞方法,生动地描述了格帕欠同恶魔斗争的故事,是我国文学宝库中罕见的宏大史诗。

歌舞

鄂伦春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用歌声和舞蹈来抒发感情。鄂伦春民歌常常即兴填词演唱,只有非常优美的传统民歌有比较固定的歌词和曲调。民歌的传统形式主要有“赞达仁”、“鲁日给嫩”和萨满调等。“赞达仁”多指山体民歌,包括各类小调,具有旋律高亢刚健、悠扬跌宕的特点。“鲁日给嫩”是民间集体舞蹈的伴舞曲调,典型的是《鄂呼兰、德呼兰》。萨满调是萨满在请神、跳神以及进行其他宗教祭祀活动时的曲调,兼有说唱、舞蹈的特点,曲调神秘、粗犷、阴沉。民歌歌词大量反映的是鄂伦春族的游猎生活和婚姻爱情,除此之外,还有在劝酒、定亲、出嫁、祭礼等场合唱的仪式歌。

鄂伦春人的舞蹈节奏性很强,最常跳的“依和嫩”和“鲁日给嫩”是集体舞蹈。在欢乐的节日里,在燃起的篝火旁,几个、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人手拉手围成圈,一人领唱,众人附和,伴随着热烈欢快的曲调,愉快地边舞边唱。“红普嫩”(采红果舞)和“黑熊舞”等舞蹈是模仿采集野果和野生动物创作出来的反映鄂伦春人的劳动生活的舞蹈。

桦皮文化

生活于北半球高寒地区的民族有一共同的文化现象,就是桦皮文化。鄂伦春生活的森林山地,生长着桦树。他们剥采桦树皮,制作各种生活用品,经雕刻、上色、上光处理后,既实用又美观。他们的桦树皮用品有衣箱、水桶、盆、碗等等。细长的桦皮小舟一个人就可以扛走, 乘坐二人用于捕鱼。桦皮制品制作简单,结实耐用,不怕水、不怕碰撞,而又携带轻便。

雕刻和绘画艺术

雕刻和绘画主要是用在桦皮制品和木制品上,鄂伦春人用桦皮制作各种盆、碗、盒、箱等器皿,而且在上面用特制的骨器压刻美丽的图案和花纹。体现鄂伦春人刻压艺术的主要是“阿达玛拉”(桦皮盒),鄂伦春人在上面画的多是花草、动物、云及神像等。花草、蝴蝶主要画在桦皮摇篮及桦皮盆的周边。鄂伦春人还用桦皮剪各种形态逼真的鹿、犴、狍子、马、猎狗等。在儿童玩具中,大人们时常用桦皮为他们制作小摇篮及桦皮背包。在当代鄂伦春人采用传统的民间花纹及抽象的艺术手法制作一批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桦皮镶嵌画。鄂伦春人的桦皮制品和木制品集观赏价值和实用价值为一体。

名胜古迹

嘎仙洞

在内蒙呼盟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西北10公里的山腰上,天然洞穴,但有人工开凿的痕迹。

1980年专家学者考察时,发现洞内一处壁上有刻痕,经辨认是“太平真君四年”几个字。后共辨认出19行,201个字。刻字记载了公元443年北魏皇帝拓趿焘派中书侍郎李敞来此祭祖一事。洞内还出土打制石器、陶器、铁器、野生动物骨骼等。此洞是1500年前鲜卑人居住的石室。

达尔滨湖

毕拉河上游,有一个碧透如镜,群山环抱,百花点缀的湖泊,鄂伦春人称她为达尔滨湖。在达尔滨湖北面和西面,有五个小湖,这五个小湖,直到现在的每年秋季,都能听到湖啸的声音。  

传统医学

长期的游猎生活,使鄂伦春人积累了很多用动植物的某些部位治疗人畜疾病的经验。因此,鄂伦春族民间治病方法多取材于森林的动物和植物。如用“那兰水库拉”草治骨折;用“安摩”草止血止痛;用“嘎胡库如”木治痢疾;用干熊胆治咳嗽、火眼;用生鹿血治心跳和心脏衰弱;洗温泉澡、喝矿泉水治疗肺病、妇女病。

体育娱乐

赛爬犁

鄂伦春族的孩子们在寒冷的冬天喜欢玩皮爬犁。猎人们将野兽皮钉在爬犁底下,毛朝外,滑起来,阻力小速度快。儿童们爬上高高的山坡,坐在皮爬犁上,疾速而下,远远看去,好像是各种野兽托着孩子们下山,非常有趣。比赛皮爬犁一种是比速度,另一种是比距离,锻炼赛手的敏锐眼力和掌握平衡的技巧。

鄂伦春围棋

鄂伦春传统棋种。在样树皮上画一个形状特殊的棋盘,棋子是用三角形的小木块制成。一方特有24个小子为兵卒,一方持两个大子为猛兽。对养时,首先双方按照在棋盘上固定不变的阵势布好阵。持大子的一方把2个大子摆在棋盘两头交叉处,持小子的一方在棋盘的八个交叉点先布上8个子。规定持大于一方先走,设法吃小子,必须跳一格方能吃。如小子把格堵死不让大子跳吃,大子则需一步一格地走。持小子的一方可根据战略需要用手中的16个子往棋盘上布,大自每走一步,小子可布一子。待手中16个子都布完之后,持有小子的一方还可根据需要一步一格地走布好的子。决定胜负是看大子一方被小子一方围得寸步难行,即小子胜;如小子一方被大子吃的没有足够的兵力围住大子,则大子胜。

(根据网络资料整理,转接原《今源资讯》网浏览数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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